2011年第十二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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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城公告:

致来沪流动人员的一封信

更新时间:2011-12-30 16:20:00点击次数:10360次字号:T|T
致来沪流动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来沪流动人员: 大家好!新的一年即将到来,“新城”计生协会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,感谢您为“新城”园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。 为进一步做好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,使您在当地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,敬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: 1、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未办理或已到期的育龄妇女,在您离开户籍地之前,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...

致来沪流动人员的一封信

广大来沪流动人员:

大家好!新的一年即将到来,“新城”计生协会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,感谢您为“新城”园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。

为进一步做好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,使您在当地能更好地工作和生活,敬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未办理或已到期的育龄妇女,在您离开户籍地之前,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全国统一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;

2、在您来到当地后,应当在15日内凭个人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查验手续;

3、在您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办理居住证、营业执照、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,都应当出具现居住地查验合格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;

4、为了您的身心健康,请自觉落实安全、有效、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。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想了解的更具体,更详细一些,请来电咨询,咨询电话:59751422 69750668

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建设更加和谐、美丽的“新城”,并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、工作顺利、家庭幸福。

上海新城经济区计划生育协会

20111226
(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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