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突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政策组合支持,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,扩大政策性担保贷款服务青浦区中小微企业的范围。青浦区拟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市担保中心”)合作,建立“政府+担保+银行”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联动服务机制,推进“批次贷”业务在青浦区全面开展。
支持范围和对象:
(一)主要支持企业
1.符合本区“三大两高一特色”主导产业(即:大会展、大物流、大商贸、高端信息技术、高端智能制造、文旅健康产业);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民用航空、北斗导航等具有标志性、引领性、战略性的重大创新产业的企业;
2.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等称号的企业,获得国家、上海市创新资金(基金)项目及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企业;
3.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;
4.经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研发机构、研发平台、孵化器平台等;
5.被各类市场化私募股权基金或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初创型企业、上市企业培育库内的企业;
6.经市、区部门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服务企业,获得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。
除以上支持范围和支持对象之外的,其他对地方在经济发展、劳动就业等方面有贡献或者具有发展潜力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,经相关推荐单位审核认定后纳入支持范围。
上述企业均需注册地、税管地在青浦区,符合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,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,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,符合青浦区产业导向,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、诚信合法经营。
(二)不予纳入的企业范围
1.企业工商注册和税管地不在青浦区;
2.企业不能做到依法经营,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(或主要股东)近两年曾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;
3.企业存在影响债务偿付能力的未决诉讼;
4.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中小微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范围(即:金融业、房地产、室内娱乐业)。
二、“批次贷”产品
(一)授信额度:单笔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(含);
(二)贷款品种: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;
(三)贷款利率:年利率不高于3.65%;
(四)担保措施: 原则上采用信用担保;
(五)担保费率:担保额的0.5%/年;
(六)担保费补贴:“批次贷”企业如期还款后,区财政拟给予担保费全额补贴,逾期不予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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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潘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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